司匡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司匡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司匡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一鄙行政事务的长官。《周礼·地官》:“鄙师,每鄙上士一人”,“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则掌其戒令。以时数其众庶,而察其媺恶而诛赏。岁终,则令其鄙之政而致事”
武官名。三国魏置,掌领兵,秩第六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说:“诸传但称校尉者是。”许褚、宠德、胡奋均曾任此职。蜀不设此职。吴所置与魏同,梁寓、张刚、管笃等均曾为之。
官名。东汉灵帝中平五年 (188)置,典掌禁军,为“西园八校尉”之一,以曹操为之。献帝建安 (196—220) 中,曹操授丁斐此职,总摄内外。官名,东汉置,为西园八校尉之一,曹操曾任此官,皆掌领屯卫兵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法曹从事”。
省的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见“省将军”。
见“十飙将军”。
官名,东汉置,为太尉属官,掌卒徒转运事,俸三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
文官工作的纪律规定。北洋政府制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公布的《官吏服务令》规定,其内容如下:一、官吏应竭尽忠勤,按照法律规定以行使职务。二、属官对长官在监督范围之内所发布的命令,有服从的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在知北院贴黄下,为北枢密院掌诰命奏事官。又称“给事北院知圣旨事”。
古时官员丁忧,须去职,居家守制。若守制未满期而应朝廷之召出而任职,称为夺情。另有朝廷要员,因某种需要,特命不必去职居丧,以素服留署办事,但不参与吉礼者,亦称夺情。官吏去职守丧在家,朝廷强令其出来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