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司宪中大夫

司宪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长官,员二人,佐大司寇卿制订刑法,并依据刑法决定罪犯刑罚轻重。下设司宪上士、司宪中士、司宪旅下士以佐其职。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宣帝即位后,复置。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士师下大夫四人,主管听察狱讼之事,并掌理大司寇官府中的政令。北周依《周礼》之制,于秋官府置司宪中大夫二人,正五命。任此职者,见《周书·令狐整传》:“孝闵帝践阼, 拜司宪中大夫,处法平允,为当时所称。”属官有司宪上士二人,正三命;司宪中士,正二命;司宪旅下士八人,正一命。

猜你喜欢

  • 检察署

    官署名。清末设与各级审判厅对峙的独立的检察厅,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中的问题,监督下级检察工作。民国初期沿用清制,后改为在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检举犯罪行为,设检察长一人,检察官若干人。参看“检察厅”条。

  • 器物局大使

    官名。元置,为器物局的主官,见“器物局”。

  • 堂官

    明清对各衙署长官通称,意为堂上之官。如各部尚书、侍郎即为各该部堂官。其他各院、司、寺长官同。又府、县衙门的知府、知县亦称堂官,故有府正堂、县正堂之称谓。明清时中央各衙门的长官。如管部的大学士,各部的尚

  • 内弘文院学士

    见“内三院学士”。

  • 监印处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汉司员各二人,由十四司司员分日轮值,每月更换一次。掌监印信。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 都水台

    官署名。西晋始置,掌舟船水运河渠灌溉事务。长官为都水使者,属官有河堤谒者,参军二员,令史若干员。东晋改河堤谒者为都水谒者,员六人,惠帝元康(291—299)中复置水衡都尉,亦隶之。南朝宋孝武帝初罢,改

  • 太禧宗禋院判官

    官名,元置,属太禧宗禋院,员额二人,掌供应神御殿事。

  • 内宗

    《周礼》女官之一。掌宗庙祭礼等事。以有爵的与王室同姓之女担任,故称。《周礼·春官》: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郑玄注: “王同姓之女,谓之内者。‘凡’,无常数之言”。贾公彦疏: “云‘有爵’,其嫁于

  • 冶工

    官名。冶金工匠师傅。掌金属器物的铸造。《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右御、冶工言王”。

  • 呼毕勒罕

    佛语。亦作呼必勒罕。蒙古语音译,意为“自在转生”,或言“化身”。藏传佛教谓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众呼图克图、沙布隆等有行者,身故之后,皆能寄胎以神识转生,复接其前生之位号。其转生采用金瓶掣签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