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寂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僧尼寺院事务,下设司寂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诏废佛、道两教,沙门道士,并令还俗,寺观塔庙,赐给王公,遂无所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僧尼寺院事务,下设司寂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诏废佛、道两教,沙门道士,并令还俗,寺观塔庙,赐给王公,遂无所掌。
官名。唐设两京郊社署,其长官称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等。见《新唐书·百官三·太常寺·两京郊社署》,参看“郊社署”条。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掖庭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所属有宫教博士二人。唐改掖庭局,属内侍省,掌宫人簿帐、女工。
官制用语。唐宋武官出身之一。凡士卒在战斗中亲冒矢石、斩获敌首、身受重伤、退敌解围及运粮守城、进筑把隘等,有功而授官职者,称“军功”出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角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后侍中士”。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祠部尚书,四品。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即“丹书铁契”。明制,铁券可世代相传,故称。参见“丹书铁契”。
官名,秦汉皆置,掌执戟在殿陛下值班。《后汉书·虞延传》:“成大呼称枉,陛戟郎以戟刺延。”《汉书·惠帝纪》:“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注:“应劭曰:执楯、执戟、亲近陛卫也。”
官署名。金朝地方财政机构,掌本路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置于西京大同府。设转运使领司事,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