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官名。后唐置,见《资治通鉴·后唐纪三》“明宗天成元年”条,为蕃汉马步军的统领。
官名。金置,见“花园”。
官名。明初太子东宫职官。参见“左率府副使”。
贡举科目名。唐朝设,应试者一日内撰诗百篇即中选。宋朝有求试者即命试。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皇帝亲试求试士人,仅成数十首,为激励后学,仍赐及第。真宗景德三年(1006)废。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主官,见“警巡院”。
即“推直官”。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收纳皮革、筋角以供作坊使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军器监。宋军器监所属机构。掌收皮革、筋角,以供作坊制造军器等物。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定为七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七品。杂号将军名,更始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三年正月,平陵人方望立前孺子刘婴为天子……望为丞相,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意为“藩封掌印”,即“一旗之长”。掌一旗之政令。清朝内、外藩蒙古及哈密、吐鲁番回部每旗设一人。世袭者循例题请,特简者由理藩院于每旗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
蒙、元怯薛执事名。蒙古语,意为“掌管车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