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出使大臣”。
官名。清朝置大理院,其官有正卿和少卿。正卿掌申辩冤枉,审判定罪,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统一法权。少卿为卿之佐官,为副长官。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清朝户部坐粮厅所属通济库之主官。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掌收各省漕粮折价、芦粮折价等银,发放河工、造船、职官养廉、河兵船夫工食等银。
监所职员名。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受各该省巡按使、高等审判厅长、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帮办章奏文移。
官名。宋朝设有参议官,或名“参议军事”。为都督、制置使、招讨使、宣抚使、安抚使、镇抚使等属官,参预军事谋划,地位低于参谋官。又,南宋初年修政局等亦有参议官。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于中书省置参议中书
官署名。辽朝置。掌南京诸军戒严执法等事。
官名。北周置。一说属地官府。崔彭自侍伯上士转此职。正三命。官名。《资治通鉴》胡三省注: “门正,掌门关户闭之节及出入门者。”北周置门正上士,正三命。府属不明,可能隶属于地官府。
官名。西汉景帝中六年(前144)更名长信詹事置,掌皇太后宫中事务,秩二千石。官名,西汉置,为长信宫帝母、帝祖母的属官,俸二千石,掌宣帝祖母令,帝祖母出则从。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则通报。《汉书·百官
官名。即典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