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更寺
官署名。即太子率更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率更寺。
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率更寺为司更寺,率更令为司更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署名。即太子率更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率更寺。
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率更寺为司更寺,率更令为司更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员八人,正一命。
官名。明太祖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置为属官,正七品,具体职掌不详。洪武元年(1368)罢。
官名。北魏置。《魏书·谷浑传》: “(谷季孙)入为秘书中散,迁中部大夫。”参见“中部”。
参见“殿中冗从虎贲”。
官名。渤海国官,宗属寺次官。
官名。西晋少府属官,东晋省。南朝梁、陈皆置,隶太府卿,梁流外三品勋位。北齐为太府寺左藏署长官,从八品上。隋朝沿置,有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升为正六品。唐朝置三员,从七品下,掌钱帛、杂彩等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专科学校设校长一人,综理校务。国立专科学校校长,由教育部聘任;省和直辖市设立的专科学校校长,由省市政府呈报教育部聘任
官名。清朝宗人府所属左、右二司之副长官。佐理事官掌左、右二司事。雍正二年(1724)改员外郎设。左、右司各二人,从五品,以宗室充任。
春秋时期诸侯国臣子自称本国国君的配偶。《谷梁传·庄公二十二年》: “葬我小君文姜。小君非君也,以其为公配,可以称君也。”
见“步军统领衙门”。官名。是“提督九门(正阳、崇文、宣武、安定、德胜、东直、朝阳、西直、阜成)巡捕五营步军统领”的简称,也称“九门提督”,以亲信的满族大臣担任,负责京城内外门禁和治安,统帅八旗步军五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