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司直

司直

官名。相传商汤已置。汉武帝元狩五年 (前118)初置丞相司直,省称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东汉改属司徒,助司徒督录诸州郡上奏。建武十一年 (后35)省。献帝建安八年 (203)复置,不属司徒,掌督京师百官,不领诸州。九年,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汉末曹操为司空,置司空司直,职权同于丞相司直。三国吴亦置。时司直中郎将也省称司直。晋朝丞相、相国不常置,如权臣为相,则多置之。如西晋末司马睿为丞相,置丞相司直。十六国前凉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中 (477—499) 置司直,属廷尉,称五局司直,专主刑狱,后罢。孝庄帝永安二年 (529) 复置十人,名隶廷尉,秩五品,位在廷尉正、监上,不署曹事,唯覆核御史检核之案件,亦称廷尉司直,北齐属大理寺,称大理司直。员十人,从五品,位在大理正、监、评上。又,御史中丞亦别称司直。北宋前期未置,元丰改制后唯大理寺设。


官名。1、汉初丞相府有司直,武帝元狩五年置,俸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东汉初也置司直,居丞相府(司徒府),掌助丞相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献帝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不领诸州,而掌督中都官;建安九年十一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2、后魏司直属廷尉,掌审理御史的检劾。北齐改属大理寺,隋因之。见《隋书·百官中、下》。唐代大理寺也设司直,从六品上,掌出使推按。见《新唐书·百官三·大理寺》。唐代太子属官有司直二人,正七品上,掌纠劾宫寮及率府之兵。太子朝,则分知东西班;太子监国,则与司议郎、舍人分日受理启状;太子出,则分察鹵簿之内。见《新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司直》、《通典·职官十二·太子詹事·司直》。宋朝大理寺也设司直,分断狱和治狱。见《宋史·职官五·大理寺》。

3、唐朝詹事府置司直,为太子属官,掌检举东宫官员和卫队不法者,宋以后废。见《通典·职官十二》。

猜你喜欢

  • 氏族长老

    氏族中掌教化和备顾问的人员。在氏族中,一些德高望重富有经验、在氏族中掌管教化或善于为氏族成员排解纠纷的年长者,被尊为长老,经常协助氏族、部落首领处理公共事务或备顾问,有的成了首领的老师和保护人。到了国

  • 星郎

    即郎官。《后汉书·明帝纪》:“馆陶公主(光武帝女)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故称郎官为星郎。

  • 官名。《左传·昭公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注:“以水名官。”

  • 典东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更”。

  • 冬曹

    工部之别称。古者有兴作,必于冬季农隙时,故名。

  • 前锋营

    清朝负责警卫皇帝之机构。正二品衙门。长官为前锋统领,左、右翼各一人。下设协理事务前锋参领二人,协理事务前锋侍卫二人,协理事务前锋校四人,协理事务笔帖式四人,掌章奏文移。另前锋参领八人,为正三品,下属委

  • 拟用

    官制用语。指出征在外的将军,有权自行选用官吏,然后征求吏部同意。《魏书·王肃传》: “其从(王)肃行者,六品已下听先拟用,然后表闻。”

  • 释官名。同“吴”,又称“虞人”。相传尧舜时始置,周朝沿置。掌山泽苑囿。《史记·五帝本纪》:“于是以益为朕虞”,“益主虞,山泽辟。”裴骃集解:“马融曰: ‘虞,掌山泽之官名。’”《同簋铭》: “王命同左

  • 大庖

    官名。周朝置。主管天子膳羞饮食烹饪。《诗经·小雅·车攻》:“徒御不惊,大庖不盈。”朱熹《诗集传》:“大庖,君庖也。”

  • 大率

    即大帅。率、帅古相通。守城军将。《墨子·迎敌祠》: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赞三人,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率长。”官名,汉魏时东夷女王国置,掌检察诸属国,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