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竹副监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官名。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官名。见“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官署名。元置铁冶管勾所二处,属中政院。每所设管勾,同管勾、副管勾各一人。
官名。南朝梁置,属太乐令。位流外三品蕴位。掌太乐演奏所需的诸种器物。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又称工程局,清代原属海事部,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设,经费由征税和海事两部支出。掌理关于征税部的土地、建筑物和海事部的灯台、灯台船、机械等的技术工作。本部设于上海,长官为总营造
太平天国杂职官的属官,掌理文书工作。《贼情汇纂》卷三说:“凡一切同职官均有书理,但概称书使。”
官名。清朝盛京礼部长官。额设一人,满缺,秩正二品。总掌部务。
清朝知府别称。黄堂乃古时太守之厅堂,以知府之地位略同于太守,故名。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之职官。额定三人,正四品。掌翊卫扈从事。
宋朝特别法之一。神宗熙宁三年(1070)立仓法。吏人皆给厚俸,称“重禄法”。领取重禄吏人称“重禄公人”,重禄公人受贿或勒索,即从严惩罚。朝廷各司及监司、各州皆行之,以图养廉。
官名。唐朝司农寺温泉汤监次官,置二员,从八品上。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