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司膳

司膳

①官署名。原尚书省膳部,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此称,以郎中为司膳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玄宗天宝十一载 (752) 再改此,肃宗至德二年 (757) 复名膳部。②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属尚食局。员四人,从六品。掌烹制膳食之事。唐朝改正六品。宋沿置,徽宗政和三年 (1113) 改尚书内省官制,其职视工部。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


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食局。掌烹煎、膳羞、米面、薪炭。凡供奉口味,皆种别封印。见《新唐书·百官二·宫官》、《明史·职官三·女官》。

猜你喜欢

  • 胄子监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监长等官。

  • 州司

    指州刺史。《后汉书·史弼传》: “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

  • 轻车

    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轻车即驾车作战的士兵,平原地区,如上郡、北地、陇西及其他北方诸郡多用之。轻车虽是一个独立的兵种,但在实战中很少单独使用车兵,都是与骑兵或步兵相配合作战。汉武帝以后往往作为仪仗队之用

  • 开封府推官

    官名。北宋开封府属官,员四人,掌刑狱讼诉。

  • 守卫

    夏商两代的守卫武装。夏代还没有国家常备军,警卫王的任务是由本氏族中少数不参加生产劳动的贵族上层成员组成的卫队担任,这是后世常备军的雏形。商代的守卫扩展到王宫、都城、边境和诸要冲处,并依照兵种的不同有“

  • 僧纲司副都纲

    官名。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一人,协都纲掌教事。未入流,无俸禄。清朝沿置,详“副都纲”。

  • 榷场兼酒使司

    官署名。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管理贸易及酒税。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长官为酒榷场使,秩从七品。

  • 六大

    六种职官的合称。指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礼记·曲礼下》:“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郑玄注:“此盖殷时制也。”殷朝天官的六种属官。《礼记·曲

  • 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

    明朝翰林院与詹事府左春坊官员考驳诸司奏本、启本行文时的加衔。洪武十四年(1381)令翰林院编修、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

  • 大理平

    参见“大理评”。官名,又称廷尉平,掌审判。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俸比六百石。东汉只有左平而无右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三国时魏设此官,属廷尉。隋设此官,掌审核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