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台
官场用语。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以言某官之罪,称合台。
官场用语。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以言某官之罪,称合台。
官名。晋代行参军由本府板除,故又称板行参军,其下又有长兼行参军。《宋书·百官志上》说:“晋末以来,参军事、行参军又各有除板。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烧制琉璃砖瓦器物。
官名。清末法部会计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清末法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掌佐尚书管理部务,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尚书有事故时,代行其职权。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卒长,掌侍应杂务。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即“总明学士”。《梁书·儒林·何佟之传》: “起家扬州从事,仍为总明馆学士。”参见“总明观”。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盟下士二人,掌盟约之法。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盟中士,正二命;司盟下士,正一命。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
官名。太平天国职官。天历庚申十年 (1860) 九月,黄期陞受封是职,此外未见其他。职掌与地位未明。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供宫廷丝织品。隶太府寺中尚方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