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凭由司
官署名。宋朝置,属入内内侍省,掌禁中宣索物品,给其要验,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设监官二人,以入内内侍充任; 典四人,主管官二人,以内侍充任。
官署名。宋朝设此官署,掌管宫中财用,凡宫中需求、殿前赏赐,都由其拨付。见《宋史·职官六·入内内侍省》。
官署名。宋朝置,属入内内侍省,掌禁中宣索物品,给其要验,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设监官二人,以入内内侍充任; 典四人,主管官二人,以内侍充任。
官署名。宋朝设此官署,掌管宫中财用,凡宫中需求、殿前赏赐,都由其拨付。见《宋史·职官六·入内内侍省》。
见“司钥章京”。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改属海军部。掌轮机人员的学习、补官、任职、迁调、黜陟,各船机器的试验、制造、维修、改良、更换,并稽核、评阅、保存轮机报告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谏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西晋置,掌尚书省车部曹。六品。东晋罢。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官署名。清末始置,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官一人,录事一至二人。北洋政府沿置,由检察官执行职务。其名额无具体规定,凡设二人以上的,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监督分厅事务。分厅检察官的职权,与高等检
县的等级之一。金制有剧县,为赤、京、剧、次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三等,亦称次赤,为二万五千户以上的县。
宋朝宫观官名。以武臣未至横行使臣和内侍两省押班者充任,掌点检本观官物,月终签押簿历。参见“宫观官”。
官署名。清朝工部制造库二科之一。设经承等吏员办事。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贮之事。
即“起部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