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简称“同平章事”。唐初以尚书令、仆射、中书令、侍中为正宰相,太宗时或以他官加此名义行宰相事,入政事堂议政。贞观八年(634)诏李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始有“平章事”之名。高宗永淳元年(682)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以“同平章事”入衔。玄宗以后,逐渐成为宰相专称,迄五代不改。藩镇节度使带此号则称“使相”。北宋前期为宰相、使相所带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宰相尚书左右仆射复加此衔,孝宗乾道八年(1172)省。辽朝偶以为中书省长官,职同宰相,参与朝政,然多用为功臣加官及死后赠官,亦称“同政事门下平章事”、“同平章政事”、“同政事令门下平章事”等。


官名。唐代始置,也简称“同平章事”。唐初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又常在他官中选派一些人分担宰相之任,称“同中书门下三品”,高宗永淳元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了宰相的官衔。初,三省长官议事,在门下省的政事堂,后迁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意思是与中书门下的长官共同商议处理国家大事。其后,宋、辽等朝沿其制。见《新唐书·百官一·宰相之职》、《辽史·百官志三·中书省》。

猜你喜欢

  • 宣慰劳军使

    唐诸道临时特遣使。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史思明、高秀岩各以所部来降,遣内侍李思敬与乌承恩前往宣慰。其后肃宗、代宗、德宗、宪宗诸朝均曾派遣宣慰劳军之使。

  • 分发任用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经考试院组织的高等考试、普通考试及格的人员,均分发至各机关任用,各机关必须接受,先学习一年,期满后实授官职。

  • 民政厅长

    官名,民国时置,为民政厅长官,总理民政厅厅务。参看“民政厅”条。

  • 兼侍御史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 总管太监

    官名。清朝太监官职之一。其品衔各有不同。以四品充任者为宫殿监都领侍衔,五品者为宫殿监正侍衔,亦有以七品“执守侍”充任者。内务府敬事房设四品总管一人,五品总管二人,六品副总管六人,七品执守侍委署总管无定

  • 直事令史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八品上。

  • 典礼署

    官署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陈礼仪之事。永乐 (1403—1424) 初罢。

  • 左右力辅君

    官名,此为左力辅君和右力辅君之合。汉代西域龟兹国置此官,掌领兵作战,位在左右骑君下,而在各部千长上。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参看“左力辅君”条。

  • 祈父

    官名。即“圻父”,司马别称。西周置。《诗经·小雅·祈父》:“祈父,弓王之爪牙。”参见“圻父”。官名,周设此官,即司马,掌军事。《诗经·小雅·祈父序》注:“祈父之职,掌六军之事,有九伐之法。祈、圻、畿同

  • 驺虞

    官名。掌养鸟兽。《诗经·召南·释驺虞》:“于嗟乎驺虞。”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三: “三家(齐、鲁、韩)诗皆以驺虞为天子掌鸟兽官。”官名。周有此官,掌天子的鸟兽。《周礼·春官·钟师》:“凡射,王奏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