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同知

同知

① 即副贰之义。宋、辽、金某些官署副长官或佐贰官多带此衔。宋朝有同知枢密院事、同知贡举、 同知閤门事、 同知国用事等。 辽有同知汉儿行营都部署事、同知度支使事、同知留守事、同知府事、同知宣徽院事、同知节度使事、同知州事、同知转运使、同知都点检、同知兵马事等。金置同知审官院事从四品,同知宣徽院事正四品,同知弘文院事从六品,同知登闻鼓院事正六品,同知登闻检院正六品,同知集贤院从五品,府同知正四品或从四品,同知留守事正四品。同知都总管从四品,同知节度使正五品,同知防御使事正六品,同知刺史正七品,同知转运使从四品。②官名。元、明、清置。通常为副长官。元朝京畿都漕运使司同知正四品,枢密院同知正二品,宣徽院同知正二品,侍正府同知正三品,将作院同知正三品,通政院同知正三品,中政院同知正三品,储政院同知正三品,都护府同知从三品,其他许多机构亦或置。明制,州同知从六品,府同知正五品,都转运盐使司同知从四品。清有转运同知; 事繁之府亦设为知府辅佐,正五品; 设厅之区又多以同知为长官。


同知,是同某官的意思,职位相等于某官之副。见《历代职官简释·同知》。

关于“同知”的形式,有三种:

1、仅“同知”二字,前后不带任何名称。如金代大兴府等官署中的“同知”(《金史·百官三》);元代京畿都漕运使司(《元史·百官一》)、积石州元帅府(《元史·百官三》)等官署中的“同知”;明代府及都转运盐使司(《明史·职官四》)中的“同知”;清代府中的“同知”(《清史稿·职官三》)等。

2、“同知”后带官职名称。如宋代枢密院的“同知院事”(《宋史·职官二》);辽代宣徽院的“同知宣徽院事”、“同知宣徽使事”(《辽史·百官志三》),南面方州官节度使的“同知节度使事”(《辽史·百官志四》);金代审官院的“同知审官院事”(《金史·百官一》)、集贤院的“同知集贤院”(《金史·百官二》)等。

3、“同知”前边带职官名称。如明代五军都督府的“都督同知”(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京卫指挥使司的“指挥同知”(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等、(《明史·职官五》);清代奉天府的“海防同知”、“军粮同知”(《清史稿·职官三·奉天府》)。

猜你喜欢

  • 刑名师爷

    参见“师爷”。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

  • 同判都水监事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为都水监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副主官。见“都水监”。

  • 六属

    指周六官的属官。《周礼·天官·小宰》:“以官府之六属举邦治: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大事

  • 驱使官

    吏职名。 或作駈使官。 唐朝左右神策军、藩镇使府置,供派遣役使。五代后唐进奏院有台巡驱使官。宋朝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学士院、御史台、少府监、将作监、金吾街仗司皆置,掌传递公文,操办杂事。流外官名。

  • 贞人

    官名。即“卜”,见该条。

  • 稽查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掌稽察事务。见“审计部”。

  • 把牌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置,为京营中基层领兵军官。

  • 清理财政处帮提调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副长官。宣统元年(1909)设。二人。正四品,以本部左、右参议兼充。掌佐提调总司清理财政事宜,稽核处务。

  • 北馆令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属太常卿。梁流外三班。

  • 禀帖

    见“禀”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