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军都督
官名。北魏末北海王元颢置。统领后军事务。《魏书·孝庄帝纪》:“行台崔孝芬、大都督刁宣破元颢后军都督侯暄于梁国,斩之,擒其卒三千人。”
官名。北魏末北海王元颢置。统领后军事务。《魏书·孝庄帝纪》:“行台崔孝芬、大都督刁宣破元颢后军都督侯暄于梁国,斩之,擒其卒三千人。”
官名。西汉置,《史记·仓公列传》中提到有“齐太医”、“齐王侍医”,均为王国主医药之官。
专职道员名。清初在江苏设置,掌江防之事‘后废。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家令寺食官署。长官为丞。
官署名。①亦简称都尉。金朝置。直属枢密院。设于哀宗正大(1224—1231)间。原为总领司,后更名。长官为都尉,秩正四品,以曾秉帅权者充任,不受地方帅府行院统辖。天兴元年(1232)设都尉司多达十四个
散吏名。东汉郡府置,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其地位相当于掾,无具体职务。晋代犹有设置,《隶续》二一所载《南乡太守司马整碑阴》有从掾位五十七人。县散吏亦有从掾位,《隶释》五《酸枣令刘熊碑》有从掾
官名。明清宗人府之副长官。分掌皇族属籍、纂修玉牒之事。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设,左、右各一人,位宗人令下。以勋戚大臣兼充,正一品。清顺治九年 (1652) 沿设,左、右各一人,位宗令下。初由亲
官署名。北宋置,掌收储骨、革、筋、角、脂、硝等物,以供制造军器、鞍辔、毡毯,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三班使或内侍充任。初分三库,真宗景德三年(1006)并为一库。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比部郎互称,为尚书省比部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置为刑部比部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置员外郎为副贰。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故; 玄
女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改尚书内省官制,置内宰二人,副宰四人。总率其属以行内治,并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置,掌重新审理神宗熙宁元年(1068)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1085)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判,事涉冤抑者,予以申雪。以及对熙宁变法得罪者,皆获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