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官名。见“司属寺”。
官名。明朝派出总镇一方的武臣,均为总兵官或副总兵,称镇守某处总兵官或副总兵。参见“总兵官”。武职差遣名。《明史·职官志五》说, “总镇一方者为镇守。”即一省或一个重要地区的主帅,一般由总兵充任。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置。任命朝中官员为此职。班品较中权将军高一阶。参见 “中权将军”。
宋朝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俗称出职法,亦称流外出官法。吏人任职至法定年限,可补授将仕郎(迪功郎),并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枢密院、三司吏人,可补三班借职以上武官; 内廷诸司主吏、三司大将,可补三班借职等
官名。北周置。营军器监长官,掌管宫殿营建和军器制作,其下设有军器副监等以佐其职。地位很重要,齐王宇文宪以大司马、理小冢宰事兼之。
官名。北魏末置,东魏,北齐沿置。掌管恒、云、燕、朔、显、蔚六州的军政事务。该六州皆由军镇改置,居民为构成高欢军事力量的主体,故此职地位很重要。东魏孝静帝天平四年 (537) 罢,六州事悉隶京畿大都督。
见“参军”。官名,也简称“参军”,详“参军”条。
蒙古爵位名。《明史》作“吉囊”,地位仅次于汗,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
或作册免,策即策书。汉朝三公坐法或得咎于皇帝,皇帝以策书罢免,故名。东汉初,遇有灾变唯策免太尉。安帝永初元年(107) ,太尉徐防以灾异等原因策免,三公皆免。三公因灾异策免自防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