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诸州置,流外三品勋位,职掌不详。
官名。殿内省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一人,从四品。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殿内省的副长官。唐武德初改为殿中少监。
满语官名。汉译为“尚书”。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郊区内乡的行政长官。《左传·昭公十八年》:“ (郑国火灾)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 禳火于玄冥、 回禄,祈于四鄘。”孔颖达疏:“郊人,当谓郊内乡之人也。”杨宽认为:“郊人即是郊内乡
秦汉至明清的监察与谏官制度。秦汉以后以御史台掌监察,其对象是内外百官,但是皇帝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代表,不能对其实行监察,为使皇帝言行不致破坏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就用设谏官的办法以规正其言行。谏诤可以看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仪曹事务。隶仪曹尚书。《魏书·李韶传》:“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汉书·武帝纪》记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赐淮南王、菑川王几杖,毋朝。”颜师古注: “安、志皆武帝诸父列也。”
官名。即“浙江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职官。额定四员,左、右翼各二人。由统领于前锋校内酌委。给五品顶戴,仍食前锋校月饷。佐前锋侍卫掌分辖营众。
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设于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十一月,置司雷州路。成宗大德元年(1297),併入广西廉访司。四年复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参见“肃政廉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