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军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置,隶属于陆军部。依照此年四月二十七日奏准的《陆军部官制》规定,军咨处设正副军咨使各一人,正使为协都统衔,副使为正参领衔,下设承发官二人,录事四人,分理文牍及各种事务。处内分设五司:测地司下分三角、地形、制图三科;第一至第四司,其所掌事务不详。各司设司长、科长、科员、录事等员,此外在额定人员之外可以添用科员、译员、艺师、艺士、录事等员。参见“军咨府”。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置,隶属于陆军部。依照此年四月二十七日奏准的《陆军部官制》规定,军咨处设正副军咨使各一人,正使为协都统衔,副使为正参领衔,下设承发官二人,录事四人,分理文牍及各种事务。处内分设五司:测地司下分三角、地形、制图三科;第一至第四司,其所掌事务不详。各司设司长、科长、科员、录事等员,此外在额定人员之外可以添用科员、译员、艺师、艺士、录事等员。参见“军咨府”。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五院之一,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民国十七年十月置,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以国民政府委员任之;设监察委员二十九至四十九人,由院长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依法任免。其职责为依法监察弹劾。官署名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昭公十二年》:“陵尹帅师围徐以惧吴。”
官名。都军即都监。“北地汉儿张献甫作太原都军。”见宋洪皓《松漠记闻补遗》。参看“都监”条。
官署名。清朝吏部稽勋司及兵部所属办事机构。掌稽检满、汉文武官员俸银、俸米之事。吏部所属设经承二人。兵部所属分左翼、右翼二科,亦设经承二人,办理厅务。官署名。清置,属吏部稽勋清吏司。掌稽核在京满汉文职各
官署名。辽、金、元三朝因军事需要,在地方所设临时军事行政机构,称简行院。官署名。(1)辽置,属北面行军官。设左右林牙、参军等,掌理行军事务。(2)金置,为枢密院的派出机构,根据军事需要在地方上设立,指
官署名。清朝宗人府所属之机构。掌修皇族谱牒。顺治十三年(1656)开馆。后定制玉牒十年一修,届修则开,修成则闭。设正、副总裁官,无定员,届修时由皇帝在宗令、宗正及大学士、礼部尚书、侍郎、内阁学士内钦派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盐铁部,掌丰盐事。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领之。神宗元行(1078—1085)改制,随三司罢。
官名。“里典”别称。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可(何)谓‘率敖’? ‘率敖’当里典谓殹(也)。”
官署名。宋朝置,掌拣选市舶香药等第,以待贸易。南宋属太府寺。官署名。宋置,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置管勾官,南宋时隶太府寺。掌拣选市舶司交纳香料杂物,按质量分出等第并管打套事务。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