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官名。春秋置。掌管官府商业贸易。《国语·晋语四》: “工、商食官。”韦昭注: “商,官贾也。”
官名。春秋置。掌管官府商业贸易。《国语·晋语四》: “工、商食官。”韦昭注: “商,官贾也。”
官名。唐朝秘书省司天台五官副正之一,肃宗乾元元年(758)置,一员,正六品上。为春官正副贰。
官名。北魏置。由宦者担任。《魏书·阉官传》:“(王质)幼下蚕室,颇解书学,为中曹吏、内典监,稍迁秘书中散。”
官名。明朝宦官名目。参见“衙前近侍”。
官署名。元于安丰、怀远等处置稻田提领所,属光禄寺。秩从九品。掌稻田布种,岁收子粒,转输醴源仓,以提领二人为主官。
官名。又称“元司马”。春秋时晋国置。晋国军制上、中、下三军皆设司马。中军司马隶属于中军尉,掌执军法。大夫爵。《左传·襄公三年》:“晋侯之弟扬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杨伯峻注:“其仆,为扬干驾车者也
官署名。元置,属工部。掌巡视黄河之事。设提领二人,副提领一人。
官署名。辽朝置,掌四帐皇族政教,隶于大惕隐司。设大内惕隐、知大内惕隐事、大内惕隐都监等职。
以刺史为长官之州。宋朝又称军事州,为六等州之第六等,刺史不赴任者,则以他官判、知,属官有军事推官、录事参军等。辽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州事、录事参军等职。金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判官、司军、知法、军辖兼
官名。西周置。掌场圃。有隶属于军队和夷隶两种。一说即《周礼》之场人。
外交部直属机构。民国十四年 (公元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全国反帝运动迅速展开,各帝国主义国家为了缓和反帝情绪,同意在北京召开关税特别会议。八月二十九月北洋政府公布《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