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伦
官名。亦称噶布伦。清朝西藏之最高行政长官。隶于达赖喇嘛之下,综理藏务,凡任官、军务、财赋、刑狱事皆掌之。其议事之署称嘎厦。康熙六十年(1721)废第巴,改设四噶伦。以喇嘛一人为首,遇有缺出由番目中挑补。俗官三人,皆为正三品官。乾隆五十八年(1793)赏给三品顶戴。遇有缺出,由戴琫、商上仔琫、商卓巴特中拣选奏补。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隆或噶布伦。详尽“噶布伦”条。
官名。亦称噶布伦。清朝西藏之最高行政长官。隶于达赖喇嘛之下,综理藏务,凡任官、军务、财赋、刑狱事皆掌之。其议事之署称嘎厦。康熙六十年(1721)废第巴,改设四噶伦。以喇嘛一人为首,遇有缺出由番目中挑补。俗官三人,皆为正三品官。乾隆五十八年(1793)赏给三品顶戴。遇有缺出,由戴琫、商上仔琫、商卓巴特中拣选奏补。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隆或噶布伦。详尽“噶布伦”条。
见“指分”。
辽官名。少府监官员,掌文书簿册。
北洋政府设置。(1) 陆军同等官。其军阶为中将,总掌陆军医疗事务。(2)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中将,总掌海军医疗事务。
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即“散官”,见该条。
指一级官署。清朝设置广泛,然名称各异,地位悬殊。如军机处、太常寺工程处、粘竿处、侍卫处等。至清末,始作为中央各部下属机构。官署名。(1)中央行政机关。如清末所设的财政、练兵、税务三处,各以大臣为主官。
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多为开国县子省称。金朝置,正五品,食邑五百户,无实封。元朝正五品,止用于封赠。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封建国前战死诸臣,太祖洪武(1368—1398)后不设。爵名。晋代王公侯伯子男
官名。渤海国官,居宣诏省。左正一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掌理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六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可兼充道录司,缺出由右正一升补
见“广储司总办郎中”。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下品官,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国。下有长艳、闻正、缘集、福合、德称,智观、养孝、利式、才盛、意教、复全等十一种。
西汉宫中女官名号,秩视百石。女官名,汉置,为十四级中的最低一级之一。《汉书·外戚传》:“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皆视百石。”注曰:“涓,洁也,无涓,言无所不洁也。”《后汉书·皇后纪》注说: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