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典书
官名。北魏置,为秘书监著作局属官。庄帝永安 (528—530) 末,高法显为之,尔朱兆入洛阳,官守奔散,法显密理史书,得免遗失。
官名。北魏置,为秘书监著作局属官。庄帝永安 (528—530) 末,高法显为之,尔朱兆入洛阳,官守奔散,法显密理史书,得免遗失。
官署名。北宋于陕西沿边诸州置,掌商人入中现钱与粟帛,按值予以茶盐。
官名。元置,员额四人,掌户部会计核算之事。
① 官署名。唐武则天圣历二年(699)置,多安置其嬖宠之人,并用才能文学之士,侍奉宴乐,长官为监,置一员,有丞、主簿等官,并置内供奉六员。次年改名天骐府,旋改奉宸府,长官为令,另置奉宸侍郎、奉宸内供奉
即“太子太师”。西晋因避司马师讳改。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从七品。
官名。南齐置,见“太子仓令”。
官名。即提点刑狱,简称“提刑”或“宪”。北宋太祖开宝五年(972),遣常参官分往诸路,相度田土苗稼,点检采访公事。九年,复遣朝臣至江南道采访。太宗端拱元年(988),改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掌本路司
官署名。明置,全称为“通政使司”,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謄写诉告缘由,赍状以闻。其官有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清沿明制,掌受各省题本,校阅送阁;洪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即用者之特旨班次。凡奉旨指明何衙门及何省者,亦遇缺即用。乾隆三十年 (1765)定,即用之员,不论双单月,不入常班班次,即行选用。
官名。北周置,为散官。二命。散官名。北周置, 秩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