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官名。宋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置,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见“国史院”。
官名。宋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置,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见“国史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六勋之赏,以酬其功。下设司勋中士以佐其职。北周时,因征战不断,从军受勋者日众,故于司勋上士之上置中大夫、下大夫以掌其事,别
①县令属吏。《韩非子·八经》: “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廷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②任命下级官吏。
宋朝阁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建,收藏徽宗御制文集等,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为贴职。宋阁名。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建,收藏徽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爵名。清宗室封爵第一等,简称亲王。主要封皇子。初封时另给封号,称赐号。可传袭子孙。年俸银一万两,俸米五千石,亦有特旨给双俸者。爵名。清朝宗室封爵的最高封号,皇子封和硕亲王。和硕是满语,意思是“一方”,
官名。见“左中郎将”。
官制用语。南北朝时,有些爵位的封邑不在自己政权的辖区内,被准许在其它郡县享受国租收入,称寄食。北魏临准王元彧就被准许寄食相州魏郡。北周武帝保定二年(562) 下诏: “比以寇难犹梗,九州未一,文武之官
官名。明清大理寺之职官。明朝于大理寺设左、右寺正各一人,分掌左、右二寺事务,秩正六品。清初沿置,各设满洲、汉军、汉各一人。乾隆十七年(1752)改为左、右寺丞。
僧号。清朝驻京喇嘛之称。分为七等:掌印札萨克大喇嘛与副掌印札萨克大喇嘛各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达喇嘛十七人,副达喇嘛四人,苏拉喇嘛十九人,教习喇嘛六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四人:德木齐三十一人,格斯贵五十
官名。五代以来,诸州均有马步狱,以牙校充马步都虞候,掌刑法,谓之马步院。这是五代军阀们侵犯司法参军职权所设立的一种私人衙门。宋太祖虑其任私,高下其手,于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始置诸州、府司寇参军,以
即“大都南北两兵马司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