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国民政府法制局

国民政府法制局

国民政府的直属机关。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设置,依照国民政府公布的《法制局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草拟并修订法律条例案;二、保存法律、条例的正本;三、整理及刊行现行法规。设局长一人,管理本局事务。编审六至九人,分掌下列各股事项:第一股,草拟及修订关于经济事项的法律条例案; 第二股,草拟及修订官制、官规及一切关于行政法律条例案;第三股,修订民刑等法规及一切关涉司法的法律条例案。秘书一人,办事员若干人,掌理本局文牍、会计、编译及图书文件的保管等事项。书记若干人,分理缮校、收发及其他庶务。于必要时,对于特殊立法事项,得聘任专家为专门委员,从事调查研究或起草。同年十月,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时,本局撤销。

猜你喜欢

  • 鹘鸠氏

    官名。春秋时有此官,为司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鹘鸠氏,司事也。”疏:“司事,谓营造之事。”少皞部落氏族首领名。《左传·昭公十七年》:“鹘鸠氏,司事也。”杜预注谓鹘鸠即鹘鵰,“春来冬去”。以其春

  • 奉使君

    官名,西汉置。《史记·大宛列传》:“单于死,左谷蠡王攻其太子自立,国内乱,(张)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汉拜骞为太中大夫,堂邑父为奉使君。”注:“(奉使君)堂邑父之官号。”应为散官,无所掌。

  • 苗民官

    官名。明朝武职土官,非泛指。设置于湖广、云南、贵州某些苗民区,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世袭。

  • 东路统军使

    官名。辽朝置,为东路都统军使司长官。

  • 中台帅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五品。

  • 总理衙门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 知杂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尚书左选、尚书右选,吏部考功,户部右曹、金部、仓部,刑部都官,工部、秘书省、太常寺、大晟府、宗正寺、大理寺等部门,皆曾先后设置,主管有关杂务。

  • 宫门监

    官名。即太子宫门监。官名。隋置,见“宫门局”。

  • 函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函工上士属官,正一命。

  • 寄官

    即“寄资”。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即“寄资”,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