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用司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1166) 置,总管全国财政。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 (1204) 再置。开禧二年 (1206) 改名国用参计所,三年亦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置,总管财政。以制国用使、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乾道五年(公元1170年)罢。嘉泰四年(公元1264年)复置。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改称国用参计所,次年复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1166) 置,总管全国财政。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 (1204) 再置。开禧二年 (1206) 改名国用参计所,三年亦废。
官署名。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宋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置,总管财政。以制国用使、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乾道五年(公元1170年)罢。嘉泰四年(公元1264年)复置。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改称国用参计所,次年复废。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太守尊称。汉朝及魏晋太守自辟僚属如公府,因尊称太守为府君。《后汉书·华陀传》: “广陵太守陈登忽患匈(胸)中烦懑,面赤不食,佗脉之,曰: ‘府君胃中有虫。’”汉碑亦多有之。唐以后,不论爵秩,子孙尊其先
官名。尚书省都兵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三国魏、西晋、北魏、北齐皆置。魏、晋六品,秩四百石;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郎中为五品上,郎从五品中,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 然仍可通称为郎; 北齐六品
官名。东晋置。统率前锋部队。《晋书·元帝纪》: “(王敦举兵武昌,元帝)以司空王导为前锋大都督。”十六国汉进攻长安时,亦授赵染。
官名。吐蕃官,曰论茞,亦号大论。
皇太后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官署名。西晋武帝置,为尚书三十四曹之一,设郎主其事。南朝宋,隶都官尚书。南朝沿置。北齐尚书省度支尚书置,掌戎仗器用所须事,以郎中一人领之。隋初隶兵部尚书,置侍郎一人。文帝开皇六年,置员外郎一人,司其籍
官署名。辽圣宗统和四年(986),辽兵大举伐宋,以耶律斜轸为山西兵马都统,设都统军司治事,迎击宋将潘美、杨继业。属北面边防官西路诸司之一。
官名。十六国汉置。《晋书·石勒载记上》: “ (刘) 元海署 (张) 㔨督为亲汉王, (冯) 莫突为都督部大,以 (石) 勒为辅汉将军,平晋王以统之。”
官署名。北齐置,设校尉二人,掌宫殿城门宿卫及诸仓库管钥。隶卫尉寺。参见 “城 门校尉”。官署名。北齐设置,属卫尉寺。以城门校尉二人为主官,掌宫殿城门并诸仓库管钥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