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征购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关于国防物资的筹划与征购。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计划、生产、审核三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关于国防物资的筹划与征购。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计划、生产、审核三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
宋代京官和选人是差别较大的两个官员阶层,京官的升迁用磨勘法,而各级选人升迁阶官, 只称循资, 不称磨勘。各级选人考满,须有京官举主五人,其中必须有本路转运使、转运副使或提刑使方可磨勘改换京官。升入京朝
官名。北魏置。统领虎贲,侍卫皇帝,并随驾出征。《魏书·宿石传》: “(宿石) 父沓干,世祖时虎贲幢将,从征平凉有功,拜虎威将军,侍御郎,赐爵汉安男。”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官名。即突厥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十部每部首领“设”。
官名。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的副长官。见“陆军部”。
尚书省七兵曹及其长官的省称。《魏书·王衍传》: 迁“度支尚书,仍转七兵”。详见“七兵尚书”。官名。尚书郎中,魏有五兵郎,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骑兵。晋又分中兵、外兵为左右,成为七兵,称七兵曹,或七
官名。清初各府之佐贰官,与推官共掌刑名之事。顺治三年 (1646) 裁。
见“三旗庄头处”。
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神宗时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每户两丁以上,一丁选充保丁。后改为五户一保,二十五户一大保,二百五十户一都
官名。又称正总权。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总兵而置,职掌因明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