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法规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有关国防法规的拟定、监督。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管制、审核、立法、编篡四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属。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有关国防法规的拟定、监督。设司长(中将或同等官)、副司长(少将或同等官)各一人。司内分设管制、审核、立法、编篡四组,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或同等官属。
学官名。元置,掌协助教授训导天文生。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东部诸乣军监治官。始置于圣宗统和十四年 (996)。
北宋军名。见“上四军”。
官名。北洋政府置,属县“审检所”,见该条。
官名。唐朝禁军右神威军统兵次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右射生军为右神武军而置,二员,从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署名。清末京师治安机关。光绪二十八年 (1902) 设内城工巡局,三十一年设外城工巡局。掌督修京师街道工程,管理巡捕事务。初设亲王一人管理内城工巡局,后设管理内外城工巡事务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内
官名。秦汉之际汉王刘邦置之。《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祝阿孝侯高色)以客起桑,以上队将入汉。”将官名,掌帅队兵作战,秦汉之间汉王刘邦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官名,西汉置,掌粮仓。《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属官有上林……又衡官、水司空、都水、农仓……七官长丞。”
官署名。① 魏晋南北朝时都督诸州军事府之简称。②元朝钦察亲军都督府之简称。后改大都督府。③ 明朝置为最高军事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 即改原大都督府而置。设左、右都督为长官,正一品,同知都督,从
官名。元置,属工部,为受给库主官,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另有大使、副使等官。见《历代职官简释·受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