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舍
①明清对土官族人之称呼。②明清土司之属官,无职衔,多为土官宗亲充任,或亦参以异姓。掌庶务。其职,子孙可世袭。土官因故不能执政时,得以护理。另,清制规定,应袭土司者,若年幼未满十五岁,则由督抚选本族土舍护理。③清朝土司等级之一。定制,土司支庶分地管理者,准降等给与职衔,至无等可降,则为土舍、土目。是为土司之最低等级。
①明清对土官族人之称呼。②明清土司之属官,无职衔,多为土官宗亲充任,或亦参以异姓。掌庶务。其职,子孙可世袭。土官因故不能执政时,得以护理。另,清制规定,应袭土司者,若年幼未满十五岁,则由督抚选本族土舍护理。③清朝土司等级之一。定制,土司支庶分地管理者,准降等给与职衔,至无等可降,则为土舍、土目。是为土司之最低等级。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京畿道之主官。掌道事。乾隆十四年(1749)升为首道,参治院事。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皆为正五品。
杂任职名。唐于门下省弘文馆置二人,掌供毛笔之事。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以南北作坊副使改置,为武臣迁转之阶。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改武阶官名,换为武显郎。
官名。三国魏始置。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华林园令一人,六百石,第七品。主华林园,本名芳林园,避少帝讳改名。”属光禄勋。西晋沿置。其园本在洛阳,东晋南迁,又以三国吴所建华林园为御苑,南朝继续增建,皆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司门司”。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常平免役之政令,以及坊场、河渡、水利、伍保、没官田产、义仓赈济之事。南宋分六案: 常平案掌常平、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户绝田产,居养鳏寡孤独之事; 免役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总理全省学务。三十二年,改为学务公所。
医学教官名。明清时设于府医学,明制秩从九品,清制未入流。参见“医学”。
指皇帝的祖母。《汉书·文三王传》:“梁平王襄,母曰陈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注:“师古曰:大母,祖母也。”大,通太。共王为李太后子,平王为共王子。《旧唐书·宪宗皇后郭氏传》:“
官署名。北齐置,属门下省。掌知朱华阁内诸事,主宣传以下至白衣斋子诸职。以领左右二员为长官,下设左右直长四员以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