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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 见“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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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五陵台,五陵令改为五陵台令,升一阶,各置一员,从五品上,掌守卫帝王山陵。初隶太常寺,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改隶宗正寺,天宝十二年载复隶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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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即祠部郎中,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祠部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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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宦官职名。宋内侍省与辽三班院均置,为右班宦官的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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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西汉置之。武帝时有强弩都尉路博德,曾领兵筑居延塞。官名,汉武帝始置,屯兵居延塞。见《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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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军须库

    官署名。金朝置,掌军需事务。宣宗贞祐二年(1214)置。设使、副使领库事,秩从八品、从九品。

  • 北院惕隐

    即“北院梯里己”,太宗会同元年 (938)改称北院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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