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守尉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凡驻防之城不设将军、副都统者即设之。主要设于盛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等地。额十六人,正三品。辖兵数百名至千余名不等,总掌本城旗籍和防守事务。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其驻在省置有将军或副都统者,由将军或副都统兼辖,未置者即受巡抚节制。
官名。清朝旗兵将领名称。清朝在东三省和没有将军、没有副都统的次要防地设城守尉,率兵防守。受巡抚节制。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凡驻防之城不设将军、副都统者即设之。主要设于盛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等地。额十六人,正三品。辖兵数百名至千余名不等,总掌本城旗籍和防守事务。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其驻在省置有将军或副都统者,由将军或副都统兼辖,未置者即受巡抚节制。
官名。清朝旗兵将领名称。清朝在东三省和没有将军、没有副都统的次要防地设城守尉,率兵防守。受巡抚节制。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领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京师教育行政事宜。辖师范教育、中等教育、小学教育三科。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视学官内派充,另设译官任翻译。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京师督学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以民政长的名义执行公务,不设处长。主要职掌是办理机要、印信、统计、人事、记录、文书,会计、庶务等项
官署名。北齐置,设仓督。隶司农寺导官署。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掌作兵器弓弩刀铠之类,还掌织绶杂工,兼掌制铜器、漆器等玩好之物。武帝太初元年改称考工令。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参看“考工令”条。
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 以后尚书省所辖机构的总称。《周书·李彦传》: “(文帝大统) 十二年,省 (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其中包括计部、吏部、兵部、虞部、蕃部、民部等。西魏恭帝三年 (55
即天子、国君、皇帝。《汉书·贾谊传》:“反君事仇,行若狗彘,已而抗节致忠,行出乎烈士,人主使然也。”“人主将何便于此?”皇帝的称谓。《汉书·贾谊传》:“人主之尊譬如堂案。”杜甫《莫相疑行》诗:“往时文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实业科学务。三十二年,并入学部。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上林苑事务,以上林部丞为长官,属司农寺钩盾署。
宋朝干办公事省称。参见“干办公事”。
官名。清末度支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承左、右丞之命,综理厅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