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议事会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洋政府沿置,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为准。其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为议事会(或称议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议员组成,定额二十人,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每增加五千人增选议员一人,惟不得超过六十人。其自治事权,城、镇议事会的组织、职权和议员的任期同“乡议事会”,参见该条。
城、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北洋政府沿置,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为准。其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为议事会(或称议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议员组成,定额二十人,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每增加五千人增选议员一人,惟不得超过六十人。其自治事权,城、镇议事会的组织、职权和议员的任期同“乡议事会”,参见该条。
官署名,亦为政区名。明洪武三年 (公元1370年)元顺帝死于应昌,其继承者仍称大元皇帝,史称北元。其时散居在今西辽河、老哈河边及其以北的是兀良哈各部,其地为纳哈出领地。洪武二十(公元1387年)纳哈出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西南边兵马。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水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还有临时特察之制。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一般地察举非法、冤狱和教化,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
科举考试出题的方法之一。考官拟经义题时,从六经中摘取上下不相连贯而大旨相近的几节经文合为一题,称为“关题”。考官对此种出题法常有不同意见,宋淳熙十六年(公元1189年)后时用时停,嘉定十五年(公元12
官名。北魏置,属太常。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499) 定为从七品下。
卫士名,汉置,掌待诏而射,故又名待诏射声士。属射声校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边防官。设都统军使、副使、都监等,掌理边防军务。金置“统军司”,参见该条。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膳监”,顺治十八年 (1661) 改“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 (1677) 改都虞司。掌上三旗武职官员的铨选任用,官兵俸饷、赏恤的稽核,府属各司处书吏的考核。此
秘书少监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秘书监为大蓬,少监为少蓬”。唐代秘书少监的别称。唐人常以他名标榜官称,称秘书监为大蓬,少监为少蓬。见宋洪迈《容斋随笔·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