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长
官名。春秋时越国置。军吏。《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命五板之堕长高习之,教军士。”
官名。春秋时越国置。军吏。《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命五板之堕长高习之,教军士。”
官名。西周、春秋、战国置,又称宗伯,别称宗司。主司宗室礼法及宗庙社稷祭祀礼仪。明清时设为宗人府副长官,分置左、右二员。详“左宗人”。官名。周代诸侯、大夫、士皆置宗人,掌礼事,由家臣担任。周王置都宗人和
国君的继承人。《后汉书·襄楷传》:“国胤不兴,孝冲、孝质频世短祚。”胤:后嗣。
官名合称。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 于万亿宝源、赋源、绮源、广源四库各设都提举一员,秩正四品。下置提举 (正五品)、同提举(从五品)、副提举 (从六品) 等职。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官名。西汉成帝初置,属尚书令,主断狱事。东汉沿置。据《晋书·职官志》,汉光武帝刘秀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事。然《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未载此官。官名,也简称三公尚书。汉置,俸六百石,掌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作为设县的过渡。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国民党政府沿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六月二日公布的《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 (1284),秩正六品,掌大名路民户内织造段匹人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隶织染杂造人匠都总管府。
官署名。唐朝于两京置。宋朝东京亦置,掌四郊坛壝之事,隶太常寺。仁宗嘉祐元年(1056),置郊社局令一员。官署名。隋唐有郊社署,属太常寺。宋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于太常寺置郊社局,以郊社令为主官。掌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左所下设机构。顺治十一年 (1654) 置,掌管帝、后仪仗之辇舆。设掌印云麾使、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共掌司事。为銮仪卫十司之一,掌乘舆等。参看“銮仪卫”条。
官名。北齐至唐置,掌园艺之事。见“典仓署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