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六年(1269),置司于凤翔府。八年,改为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移司于京兆府,简称为京兆按察司。十六年,改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
① 明朝宦官刘瑾专权之时,凡官员章疏必先具红揭投刘瑾,号红本; 然后交通政司,号白本。②明清专指用红笔批过皇帝处理意见的臣僚奏章。清制,内外题本经内阁票拟、皇帝裁决后,仍发回内阁,用红笔将皇帝选定之票
官名。金代集贤院设此官,从五品,位在知集贤院(从四品)之下,与其共掌集贤院之政。下有司议官若干人,正八品,咨议官若干人,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集贤院》。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新置散职八尉之一,正九品。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正九品。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长官,正二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番之士、汤沐之邑。其佐官有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等。见《元史·百官四·中政院》。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长官。见“中政院”。
官名。一说即“民啬夫”。战国置。主管一乡百姓政教的长官。
官名。西汉右扶风置都尉。东汉初罢之。安帝时以羌族犯边,三辅有陵园之守,复置右扶风都尉,并设诸曹掾史。官名,汉置,俸比二千石,掌右扶风军队,维持地方治安。东汉初省,安帝时因羌族犯边,三辅有陵园,需要守护
官署名。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于襄阳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设侍部、郎中、从事等官。入北京后,各增设尚书一人,侍郎、从事数人,多以明朝降官充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田里之政令,主持均田制的执行。下设司均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七人。掌审查军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