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即转两官。宋朝有军功人自武翼郎以上每转官即双转两官; 文臣进士及第、进士出身者,至朝请大夫不转奉直大夫而转朝议大夫,至朝议大夫不转中散大夫而转中奉大夫,亦属双转。宋代官员升转的一项规定。凡有
因犯罪被罢官。《晋书·石崇传》: “伏待罪黜,无所多言。”
官名。战国置。掌文书的小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1、将帅下的军官。《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遂斩队长二人以循
官名。突厥——蒙古语,意为“通事”,即译员。元朝官衙多设怯里马赤,掌译写通问。吏员名。突厥——蒙古语,意为“通事”,即译员。元代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为沟通语言,衙署中多设此官。中书省置怯里马赤四人,其
官名。① 周朝始置,又称宗人,礼官之长,卿爵。掌宗室礼法及宗庙社稷祭祀礼仪。《国语·周语上》: “宗伯九之,王则大徇。”韦昭注: “宗伯,卿官,掌相王之大礼。若王不与祭则摄位。”《大戴礼记·盛德》:
贡举科目名。唐朝始设,为诸科之一。北宋因之。太祖开宝七年(974),令《毛诗》、《尚书》、《周易》三经学究并为一科。太宗雍熙二年(985),复分为三科。真宗景德二年(1005)定制,《尚书》、《周易》
官名。明代顺天府有台基厂草场、明智坊草场、北新草场、安仁坊草场,掌受纳牧马刍粟。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裁副使。外府、州、县亦置之,有无多寡各不相同。清代不设。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次长充任。典试委员八人(半数常任),由司法总长遴选,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人二,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再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笔试用两
官署名。① 初为尚书都省办事机构。隋、唐、五代皆置,隋朝有郎一员,唐朝有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尚书右丞副贰,掌监督管理兵部、刑部、工部十二司政务。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监管兵部
见“吴尔哈伯额达喇喇哈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