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务部副大臣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侍郎设。正二品,特简。佐大臣掌理外交事务。民国改称外交部次长。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侍郎设。正二品,特简。佐大臣掌理外交事务。民国改称外交部次长。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五年 (727) 始以亲王遥领节度使,其留京师者则称大使,以副大使知节度事。
参见“右詹事”。
官员服制。唐朝官员,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三品以上服紫,佩金鱼袋。玄宗开元三年 (715)驸马都尉从五品,准借紫金鱼袋,其后散官未及三品者听著紫佩金鱼,谓之借紫。宋朝沿此制。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盐仓中士,正二命;盐仓下士,正一命。掌盐的收藏。《周礼》中无此官。
官名。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与前、左、后将军并为上卿,位次大将军及骠骑、车骑、卫将军,有兵事则典掌禁兵,戍卫京师,或任征伐。设长史、司马等僚属。平时无具体职务,一般兼任他官,常加诸吏、散骑、给事中等号,
民国十七年设立,直属中央行政院,管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民国十九年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分置农林、工商两部。工商部掌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诸三十二年 (1906) 设。掌陆军建设之章制,筹画军队之征兵、配备,负责军队之征发、调集,兼管驻外武官和外国驻华武官等涉外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战国楚置。主管郎官的正长。《淮南子·人间训》:“伏郎尹而答之三百”。高诱注:“郎尹,主郎官之尹也。”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左传·昭公十二年》:“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