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奏事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禁军名。后晋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晋天福六年(公元941年)七月,改拱宸、威和内直军并为兴顺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禁军名。后梁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四月,“改左右长直为左右龙虎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历代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通称,或亦指王府师、傅及三公。《史记·儒林列传》: “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战国策·赵策二》:“寡人宫居,属于师傅,不能与国谋。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副主官。见“上林苑监”。
宋朝太学招生考试,称为补试。仁宗庆历四年 (1044),定每年一试,考论一首。神宗以后,改一年四试,考经义。南宋高宗时,改一年两试。后以应试者众,改年春季一试。孝宗初,礼部试后,各地举人可赴补试,取合
见“通译官”。
官名。南朝梁、陈置,管理北苑,属司农卿。隋省。
官名,金朝置。掌监造军器,兼管囚徒,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佐其所管。都监一员,掌收支之事。牢长,监管囚徒及差设牢子。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元朝置。简称参议。设于世祖中统元年(1260),秩正四品,为中书省参佐官首领,掌左、右司文牍,总管六部事宜,参预宰相会议军国重事。初设一员,至元二十二年(1285)增至六员。成宗大德元年(129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整饬风俗,维护治安,编查户口,稽核工程,交涉外事,预审人犯,科罚违警,捕送犯人,侦探秘密,并管理行政警察、高等警察、司法警察事项。设参事一人,从五品,承厅丞指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