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政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属外交部,置司长、佥事、主事、录事等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地土国界交涉;二、禁令裁判、狱讼交犯;三、公约、保和会、红十字会;四、外国人保护、赏恤;五、本国人出籍和外国人入籍。设官同上。次年改为政务司。国民党政府时废。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属外交部,置司长、佥事、主事、录事等员。北洋政府沿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地土国界交涉;二、禁令裁判、狱讼交犯;三、公约、保和会、红十字会;四、外国人保护、赏恤;五、本国人出籍和外国人入籍。设官同上。次年改为政务司。国民党政府时废。
战国秦国不设啬夫一级长官的低级官署。《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 “小官毋 (无) 啬夫者,以此鼠 (予) 仆、车牛。”
官名。西周设置,《师嫠》载:“王若曰:师嫠……命汝乃祖考旧官小辅鼓钟”(《三代》九·三五——三六)。郭沫若《金文丛考》认为《克鼎》之“鼓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于燕京行省交钞提举司下置印造局,掌印制钞币。四年,置印造交钞库,秩从八品。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为印造宝钞库。
官名,即御史中丞,详“御史中丞”条。
官名。战国以前已有。战国时县及县属各级长官多称啬夫。秦及魏、赵、韩、中山等国皆置。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国有田啬夫、仓啬夫、库啬夫、厩啬夫、皂啬夫、苑啬夫、亭啬夫、司空啬夫、漆园啬夫、采山啬夫,以及
官署名。清朝掌管帝后车驾仪仗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承明制置锦衣卫,设指挥使等官。二年 (1645) 更名銮仪卫。四年罢指挥使等官,设銮仪使、冠军使等。五年定为正二品衙门。掌供奉帝后祭祀、朝会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简称大同侍卫。武宗至大元年(1308)由大同等处屯储万户府改立。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中都威卫使司,隶徽政院。参见“大同等处屯储万户府”。
公府僚属名。东晋南朝置。《通典·职官三》: 丞相、相国府“又有参军督护、东曹督护,二督护江左置”。南朝梁诸公府置,位流外五班、四班不等。
参见“内三院”① 。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首领称号,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 (339) 沿用此名。《魏书·官氏志》:“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觚监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