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正五品武阶官。位在正侍大夫下、履正大夫上。
官名。西汉时太仆所属有牧师菀令六人,管理河西六郡牧师菀三十六所,每郡各一人。东汉时西北牧地多失,仅留汉阳流马苑一所,改由羽林郎监领;此外于犍为、越巂、益州诸郡置牧菀,其官均属郡国,与牧师菀令与羽林郎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量人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建造用于郊祀的坛壝的各项规格。下设司量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参见“内三院”① 。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官名。北魏始于诸王府置仓曹参军事;北周诸王府亦置,《隋书·皇甫诞传》记北周时皇甫诞曾任毕王府仓曹参军。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此职。唐制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禄廪、府膳、出纳、市易、畋渔、刍藁。
学官名。清末,钦天监设助教厅,有助教一人,教习二人,掌分教算学诸生。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始设汉算学助教一人,教习二人,属国子监。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十一月学部成立,国子监裁撤,以算学隶
官署名。① 见“营缮清吏司”。②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原工部营缮司改设,归併巡警部警保司工筑科。掌督理本部直辖土木工程,稽核京外官办土木工程及经费报销,保存古迹,调查寺庙等事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出征则置,兵罢即省,置一人,位中军兵马使下、中军都虞候上。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长官。简称安徽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官的任用;二、地方行政官的叙等、进级;三、地方行政官的褒奖、恤赏;四、地方行政官的惩戒;五、土司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