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马士
官名,王莽置,为大司马属官。《汉书·王莽传》:“是岁,司马士按章豫州,为贼所获,贼送付县。士还,上书具言其状。”
官名,王莽置,为大司马属官。《汉书·王莽传》:“是岁,司马士按章豫州,为贼所获,贼送付县。士还,上书具言其状。”
官名。隋朝陇右所统诸牧皆置,主纠察。唐朝诸牧所统马牛之群亦置。官名。唐置,掌牧群护卫之事。地位次于牧长,参见该条。
官名。西晋置。《晋书·武帝纪》太康元年(280): “六月丁丑,初置翊军校尉官。”唐彬自右将军征拜,地位与北军五校尉同,大驾出行时,与五校并行护驾,东晋初沿置,后罢。南朝宋置为“东宫三校”之一。武官名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刑杀罪犯。《周礼·秋官》:“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掌斩杀贼谍而搏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凡杀人者,踣诸市,肆之三日”。官名。周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
官名。西晋、十六国后秦、南朝宋王国皆置,掌辅翊王世子,职比“太子庶子”。麴氏高昌国亦置。官名。晋代置于王国。按太子所属有庶子,称太子庶子,是为太子服务的。世子的庶子称世子庶子,当亦是世子的属官,为其服
使职名。即同和院使,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改。
公府诸曹之一。《通典·职官十五》说:“两汉有决曹、贼曹掾,主刑法。历代皆有,或谓之贼曹,或为法曹,或为墨曹。”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二十四曹参军,其后又置墨曹,设墨曹参军。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典庸器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隶乐部中大夫。掌乐器及征服敌国所获庸器的收藏,下设典庸器下士以佐其职
翰林院、翰林学士院官员的统称。唐、宋有翰林待诏、翰林供奉、翰林学士及茶、酒翰林等,辽、金、元有翰林学士等,明、清有翰林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等。详见各条。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