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伯
明朝左右布政使之别称。
明朝左右布政使之别称。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时隶巡警部。专司坛庙跸路警卫、稽查内、外城巡警事及应查、交查事件。置总办、会办各一人,帮办二人,委员三十四人。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役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汉代太常所属有均官长及丞,《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服虔说:“均官,主山陵上槀输入之官也。”少府所属也有均官长丞,《百官公卿表》对其职掌末有注释,可能也是掌收取山上出产之利。
官署名。全称为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设于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总管从宿州到宁海州的蒙古、汉军万户。至元二年(1265),由益都移司于沂州(今山东临沂)。设统军使、副使。至元九年,改为山东行枢密院
文书名。清朝的下行文。指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亦称“谕”,以别于对臣僚奏请而下达指示的“旨”。自雍正 (1723—1735) 以后,重要谕旨均由军机处草拟,经皇帝审定后颁发。
宋朝干办公事别称。参见“干办公事”。官名。宋置,见“勾当公事”。
官名。东汉为将军名号。《后汉书·光武帝纪》: “ (以) 偏将军朱祐为建义大将军。”十六国后燕亦置。《晋书·慕容垂载记》: “以翟斌为建义大将军,封河南王。”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秩正六品下。元沿置,为十四阶之第五阶,秩正五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正。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
明朝按察使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