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推丞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民科一切事宜。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民科一切事宜。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唐置,见“控鹤府”。
官署名。辽朝置,掌东北路女直兵马。
太子的称谓。《魏书·肃宗纪》“潘充华有孕,椒宫冀诞储两,而熊罴无兆,维虺遂彰。”
官名。三国魏置,位七品。职掌不详。见《通典·职官一八》。官名,三国魏置,掌纠察非法,位七品。见《通典·职官·十八》。
即材官,详“材官”条。
官名。西汉成帝初置,属尚书令,主断狱事。东汉沿置。据《晋书·职官志》,汉光武帝刘秀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事。然《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未载此官。官名,也简称三公尚书。汉置,俸六百石,掌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宗侍下士”。
官名。新莽置,太傅所属曹掾。《汉书·王莽传》: “太傅平晏从吏过例,掖门仆射苛问不逊,戊曹士收系仆射。”王莽迷信五行说,故使太傅置戊曹士以为曹掾。官名,西汉末王莽置,又称戊曹掾,为太傅从吏,《汉书·王
官署名。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 一名洗帛厂。隶御用监。置掌作内官一员、协同内官无定员。掌造各色兜罗羢及诸绦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