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推事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五品,奏补。掌审判。定额二十八人,刑科十九人,民科九人,分庭任事,每庭五人。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五品,奏补。掌审判。定额二十八人,刑科十九人,民科九人,分庭任事,每庭五人。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紫极、光兴二殿俱置。官准二卫,五品。
① 即聚落。汉朝县、乡以下的居民点,相当于城市的里。亦指周边少数族部落。②官场用语,意为取消,如落致仕、落职。
官名。唐武则天圣历(698—700)中始以夏州领防御使。安史之乱期间,置于大郡要害之地,或称防御守捉使,掌本区军事防务,位在团练使下。唐朝后期,诸州刺史不带团练使者多加此衔,或与团练使互兼。诸道不设节
武官名。明初有带刀舍人,后上直亲卫中府军前卫置带刀官四十人,旗手等二十卫置带刀官一百八十人,轮番带刀侍卫。
唐朝宰相职衔名义。《唐会要》卷五一《名称》: “唐隆元年(710)六月,刘幽求除中书舍人,参议机务。”
官名。明朝提督各衙门宦官的统称。如提督东厂、提督西厂、提督京营等。为宦官中地位高且有实权者。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官署名。宋太祖开宝九年(976)置,掌制造弓弩、甲胄、器械、旗、剑、御镫等物。以诸司使、副使及内侍为监官,员二人,领兵匠千余人。
官名。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又称“参赞官”。光绪元年(1875)始设。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后分三等,头等正三品,二等从四品,三等正五品,俱奏补。三十二年定员额,头等无定员,二等每使馆一人,三等八人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弓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