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民科第二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名。金置,为尚食局的佐官。见“尚食局”。
(1)武官名。北魏与北周设置, 用以褒赏勋庸, 北魏秩从六品上,北周秩四命。(2)武散官名。隋以襄威将军为散官将军,秩正八品下。
官署名,宋置,掌酒醴之事。见《宋史·职官四·殿中省》。
官署名。明清稽察京师地方之机构。明正统十三年(1448)置,分设中、东、西、南、北五城巡城御史。掌提调锦衣卫、五城兵马司维持地方治安之事。清顺治(1644—1661)中沿置,中、东、西、南、北五城分置
官名,汉置,属五官中郎将,掌五官郎宿卫长乐宫门户。《后汉书·宦者列传·曹节》:“节与长乐五官史朱瑀……共矫诏以长乐食监王甫为黄门令。”
清朝侍卫之一种。次于御前侍卫。掌翊卫近御,常日直班内廷。于蒙古王公内特简,无定员。由御前大臣统领。武官名。清置,见“御前侍卫”。
官署名。即工部屯田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屯田。
官名。西晋置于西北地区,统兵,多由郡太守兼任。武帝咸宁五年(279),马隆以武威太守兼此,统兵伐凉州虏帅树机能。参见“护军”。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属官,置四员,视从九品。唐朝行台尚书省食货监次官,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二员,正九品下,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从九品下,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622—626)渐省。
学校名。唐朝州府于太宗贞观三年(629)置,有博士一人及学生十至二十不等。玄宗开元元年(713)置助教,未几博士、学生皆省,唯边远少医诸州如故,后复置学生掌州境巡疗。代宗永泰元年(765)复置博士。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