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抚民同知”。
宦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及内侍省置,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名祗候殿直。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为祗候殿直。
官名,秦和汉初称郡守,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为原的长官,掌治其郡。凡郡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佐官有丞、尉(都尉),属
官名。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文书名。最初只作为一般书札。《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右师不敢对,受牒而退。《汉书·路温舒传》:“取泽中蒲,截以为牒。”至唐,始定为官府文书,属上行文之一种。唐制,凡下之上达,其制有六,牒为其一,乃
“典签”别称。南朝权势极重。《南史·齐武帝诸子传》载当时人称: “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详见“典签”。南朝时典签的异称。见《宋书·松滋侯子房传》、《梁书·江革传》。
军府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骠骑府置,为府兵组织系统一大变更。每府长官称鹰扬郎将,置一员,副长官称鹰扬副郎将,一员,各有司马及兵、仓两司。领亲、勋、武三侍,为内军鹰扬府; 外军鹰扬府,则分隶十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注拟差遣的一种方式。吏部及转运司每季注拟一次,称集注,又称四时选。宋代注授官员差遣的方法之一。吏部四选,川广定差等注授选人差遣窠阙,每季注集一次,故亦称四时选。
官名。南朝梁置,为八安将军之一,只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为重号将军; 大通三年(529)改定官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陈沿置,拟三品,比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诸葛亮传》:“(诸葛乔)子攀,官至行护军、翊武将军。”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子攀,官至行护军、翊武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