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回回药物院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 (1292),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 (1292),秩从五品,掌回回药事。英宗至治二年(1322),划隶广惠司下。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一员。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佐官。见“徽政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成立后,于国民政府财政部置金融监理局,监理全国关于金融行政上一切事宜。内部分设三课;第一课,掌握审核银行的章程则例,检查银行业务及财产事项,监督银行纸币的发行及准备事项,关于银行其他
官名,元世祖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置,属宣课提举司,从七品,掌果木市税收。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大都、上都金银器及符牌造作十四局工匠。二十四年,止存五局一库,掌毡毯制造等事。秩正三品,隶工部。置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副总管各一员。所辖
见“行营都部署”。
即“四门助教”。学官名。见“四门学”。
市的等级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九年(公元1928年)七月改特别市为院辖市。其时共有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汉口六个院辖市。次年汉口市改隶湖北省政府。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议决西安为院辖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
官吏请事待诏之室。《汉书·贾谊传》:“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注:“应劭曰:‘请室,请罪之室。’苏林曰:‘胡公《汉官》:车驾出有请室令在前先驱,此官有别狱也。’”《汉书·爰盎传
官名。即中书舍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名中书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