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都护府

大都护府

官署名。唐高宗永徽 (650—655) 中,始于边方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后又加单于、北庭等府,掌统该地区少数民族,慰抚、征讨、安辑、叙功、罚过; 有大都护、副大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及录事参军、录事、功仓户兵法诸曹参军、参军事等官。五代后唐明宗长兴三年(932)只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护府。


官署名。唐朝在西北边远地区设大都护府,为该地区的最高官府,如安西大都护府,北庭大都护府等,负责统管区内诸蕃,并负责抚慰征讨、叙功、罚过等。大都护为大都护府长官,总判府事。大都护府设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二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各一人(均正七品下)、参军事三人(正八品)。参看《旧唐书·职官三·大都护府》、《新唐书·百官四下·大都护府》。

猜你喜欢

  • 太祝署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常寺,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事,有令、丞。隋朝太常寺沿置,有令一员、丞一员,又有太祝二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署,而留太祝八员属太常寺。官署名。北齐置,掌郊庙赞祝、祭社衣服等。

  • 太学司成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改辟雍司成置,总领国子监及内外学校之事,凡学校之事,皆许专达。

  • 缉探总局

    官署名。清末京师公安侦查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于巡警部设探访队。三十三年,于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宣统元年(1909),将缉捕探访归併为缉探总局。专司侦探、缉捕事宜并检阅各种报告、新闻。置总办一

  • 赞务

    官名。隋朝雍州属官,居别驾下,从四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州长史、司马后置一员,为郡太守副贰,京兆、河南所置从四品,上郡正五品,中郡从五品,下郡正六品。官名。隋炀帝置,位在郡守之下,为郡守的副贰

  • 黄藏署令丞

    官名。晋始置中黄藏令,属少府,掌皇室币帛金银诸货物。北齐置黄藏署,有令丞为正副主官,属太府寺,隋沿置黄藏,始为国库之一,黄藏署令丞所掌职务则不详。

  • 作策

    官名。同“作册”。西周置。史官。《史记·周本纪》: “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

  • 斋长

    学官名。宋朝国子学及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约三十人,设斋长一人,负责表率本斋学生,凡违规矩者,依斋规五等罚纠之,并每月考斋生行艺,记著于籍。宋学校职事名。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每斋学生约三十人,置

  • 修武佐郎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为武职从八品之封赠。五十一年,改奋武佐校尉。

  • 承宣司

    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设承宣官若干人,掌接待传达之事。

  • 大司攻

    官名。同“大司工”。春秋时期始见。见《鄜大司攻鬲铭》。参见“大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