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陆运提举司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由运粮提举司改立。秩从五品,隶兵部,掌两都陆运粮食。设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
官署名。元代设此官署,掌管两都陆运米粮等事,属兵部。至元十六年始设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改称大都陆运提举司。设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委差十人。参看《元史·百官一·大都陆运提举司》、《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大都陆运提举司》。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由运粮提举司改立。秩从五品,隶兵部,掌两都陆运粮食。设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
官署名。元代设此官署,掌管两都陆运米粮等事,属兵部。至元十六年始设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改称大都陆运提举司。设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员、司吏六人、委差十人。参看《元史·百官一·大都陆运提举司》、《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大都陆运提举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管理全国公路行政事宜。以处长一人为主官。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本名光禄寺,避太宗讳改。掌酒醴、膳羞及祭祀供品牺牲之事。置卿、少卿、丞、主簿等职。官署名。辽为避太宗名讳,改光禄寺为崇禄寺,属南面官。所掌同“光禄寺”,参见该条。
1、官署名。周置,掌管理市场物价。《逸周书·大聚》:“市有五均,早暮如一。”注:“均,平也,言早暮一价。”2、官名,为“五均司市师”的简称。《汉书·食货志下》:“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膳所置,一人,初为从六品,后改从八品,佐典膳正掌王府祭祀、宾客及王、王妃膳食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官名。清朝中央机构中之属官,掌册籍整理之事。如吏部文选司、兵部武选司中即设,由该部笔帖式中遴选。五年期满,勤慎无过,案卷清楚,可升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
官署名。简称云南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皇城四
官名。①十六国西秦置。《晋书·乞伏炽磐载记》: 永康元年 (412)“罢尚书令、仆射、尚书、六卿、侍中、散骑常侍、黄门郎官,置中左右常侍、侍郎各三人。”②宋徽宗政和六年 (1116) 置,为武臣阶官,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不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四品。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尚书右仆射,掌铨选人士,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