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保荐官员的一种方式。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奏报以后,交吏部审议,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请破格录用的,称为“密保”,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
宋朝阁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年(1140)建,收藏徽宗御制文集等,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为贴职。宋阁名。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建,收藏徽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掌郁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罢大理寺右治狱,于户部置,掌查治在京官署事干钱谷之事。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要下大夫所属伊耆氏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清置,见“伊犁将军”。
官名。宋置,属开封府,员额四人,掌检覆推问,凡斗讼事轻者听论决。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五资,月给钱四千五百,米一石二斗,春冬衣绢三匹半。
官署名。简称“步军营”。清朝负责京师警卫、稽查之机构。以官署设于北城,又称“北衙门”。初为正二品衙门,设步军统领及左、右翼总尉各一人,专管八旗步兵。康熙十三年(1674),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三十年兼
南朝时典签的异称。见《南史·巴陵王子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