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令丞
官名,此为太医令与太医丞二官的合称。太医令,秦朝始设此官,汉朝沿置,掌太医。佐官有方丞一人,掌治疗;药丞一人,掌药剂。太医丞为太医令的佐官,助令掌医政。西汉时少府和太常二官署都置太医令,少府太医令所属太医给宫廷治病;太常太医令所属太医给百官治病。东汉时只少府置太医令。此后,魏、晋、北齐、隋皆置太医令。唐朝太医令属太常寺,为太医署的长官。《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刘强病)皇太后、陛下哀怜臣强,感动发中,数遣使者太医令丞方伎道术,络驿不绝。”
官名,此为太医令与太医丞二官的合称。太医令,秦朝始设此官,汉朝沿置,掌太医。佐官有方丞一人,掌治疗;药丞一人,掌药剂。太医丞为太医令的佐官,助令掌医政。西汉时少府和太常二官署都置太医令,少府太医令所属太医给宫廷治病;太常太医令所属太医给百官治病。东汉时只少府置太医令。此后,魏、晋、北齐、隋皆置太医令。唐朝太医令属太常寺,为太医署的长官。《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刘强病)皇太后、陛下哀怜臣强,感动发中,数遣使者太医令丞方伎道术,络驿不绝。”
监狱职员名。北洋政府设于新监狱,承典狱长之命,从事对犯人进行文化知识的教育工作。监狱如未设专职教师,则对于犯人文化知识的教育由教诲师兼理。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一鄙行政事务的长官。《周礼·地官》:“鄙师,每鄙上士一人”,“各掌其鄙之政令祭祀。凡作民,则掌其戒令。以时数其众庶,而察其媺恶而诛赏。岁终,则令其鄙之政而致事”
官名。明清置。详见“刑部侍郎”。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
官名。高昌国主客部次官,协助主客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官名。为三国时魏司徒府所属的军师,亦称司徒军谋吏。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
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乾隆四十年(1775)增设。四十六年以后增至八人,正九品。协掌唱赞礼仪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太常寺裁并礼部,遂裁。参见“读祝官”。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右府寺诸冶东道署,掌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