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案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置,掌太医之事。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置,掌太医之事。
官名。西魏、北周置,为防的主将,管理所辖区域的军政事务。多以刺史、郡守或都督数州及数防诸军事兼领此职,下设长史。江陵曾设副防主,余防不详。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亦置,掌同诸镇。官名。南北朝时设此官。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佐官,员额二人,秩从三品。
官署名。北魏置。《魏书·孙小传》: “迁给事中,绾太仆曹”。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牡上士佐官,员一人,正二命。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典妇功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司内上士属官,由阉人充任,掌后宫女工织造等事务,下设典妇功奄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参见“典妇功”。
官名。唐朝太子左、右春坊各置四员,流外五品,承受传宣太子之令。流外官名。亦作传令史。唐置于左右春坊,员额各四人,秩流外五品,掌传宣太子命令。
官署名。宋初置,掌驾头服御伞扇等物。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改为尚衣库。
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露门学的执教官。参见“露门学文学博士”。
官署名。明朝南京亲军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等十七卫指挥使司的总称。各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镇抚司镇抚等官。警卫南京,听南京中军都督府节制。
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比部(郎)为比盘,又曰昆脚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