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左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
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以局长一人为主官,掌编辑印发临时政府公报。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中黄门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所属有中黄门冗从仆射及博士四人。其所掌同中黄门,参见该条。
官名。即勋卫,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隶鹰扬府,唐朝复名勋卫。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见“湖广行省”。
官名。清置,亲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秩正六品。掌王府文移及遣委之事。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清理俄人旧案处附设的检察所的主官,主管检察事务。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初年于北京置行在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等官,制同五军都督府。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除“行在”字,而以在南京五府加“南京”字。洪熙元年(1
官署名。宋朝司法机构之一。神宗元丰六年(1083),大理寺置,由大理评事、司直、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大理正详审其当否,签押盖印,注明日期,然后送议司复议。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始置,为内府诸库之一。初设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白蜡、沉香等。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