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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令

官名。①相传夏朝置,掌文书。《吕氏春秋·先识览》: “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②秦朝奉常属官之一,胡母敬曾任此职,作《博学》七章。西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隶太常,掌天文、历法、撰史; 东汉置一员,六百石,不再撰史,专掌天时、星历,岁终奏新年历,国祭、丧、娶奏良日及时节禁忌,有瑞应、灾异则记之。三国沿置,魏、蜀亦不撰史。东汉以降,其属官有丞、灵台丞、中郎、待诏、监候郎、候部史等,设置不一。晋朝沿置,别有灵台丞。十六国亦多置,前燕其地位颇重,间或参谘重要政务。南朝皆置,宋一员,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奏新历; 南齐沿置; 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隶太常卿,位一班; 陈沿置。北魏置多人,主律历。北齐为太常寺太史署长官,掌天文地动、风云气色、律历卜筮。隋朝为秘书省太史曹(局)长官,置二员,从七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监,进阶为从五品。唐高祖武德四年 (621) 复名令,从五品下,掌观察天文,稽定历数,凡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官属占候之。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秘阁郎中,后又改名浑天监、浑仪监,武则天长安二年 (702) 复名令;中宗景龙二年 (708) 又改太史监,不隶秘书省,睿宗景云元年 (710) 又名令,隶秘书省; 其后屡改屡复,玄宗天宝元年 (742) 名太史监,不隶秘书省;肃宗乾元元年 (758) 改名司天监,升从三品。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复置,为太史局长官,掌测验天文,考定历法,十年一迁。南宋因置。辽朝为司天监长官。元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 置,为太史院长官,武宗至大元年 (1308) 升从二品,仁宗延祐三年 (1316) 升正二品,后改为院使。元末朱元璋曾置为太史监长官,以刘基为之; 吴元年(1367)改名太史院院使。


官名,夏置。《吕氏春秋·先识览》:“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周礼·春官》有大(太)史,掌文书起草、记载国家大事,编写史书,收藏图书典籍,掌天文历法及祭祀等,有佐官小史,助其行职事。秦汉置太史令,秩六百石,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上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有丞、明堂丞、灵台丞。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参看“太史”条。其后历代多沿置,但不再掌编写史书,其职事多为天文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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